[专题工作]
密云县建设委员会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2007-03-13
 为进一步落实密云县政府办公室密政办字[2007]3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建委消防安全工作,结合建委工作实际,对机关各科室、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及在施工地进行火灾安全隐患排查。
    1、明确指导思想,高度重视,坚持人民生命、财产高于一切,做到预防为主,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2、机关各科室进行火灾安全隐患排查、自查,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认真检查,设施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不能正常使用的立即更换,针对机关办事人员杂的情况,各科室随时对办公室和楼道进行检查,遇到被丢弃的烟头随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3、对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部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求对本单位的明火、电器、易燃物品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对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及使用情况进行彻底检查,遇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防火安全隐患于萌芽状态。明确具体的责任人,进行经常性检查。
2、安全监督站对在施工地进行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检查了3个冬施工地,要求施工单位自觉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认真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对施工现场特别是木材加工区、电焊施焊区、易燃材料堆垛区等重点区域要专人管理,明确责任。对施工现场实施明火作业的,要严格履行用火审批手续,没有手续不得施工,并明确看火人员和灭火措施。对于各在施工地的食堂和储藏易燃物品的仓库等设施要有明确的防火制度、灭火措施、灭火设备,并要安排专人进行巡视,防止火灾发生。对检查中出现的火灾安全隐患要求立即整改。